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Atmospheric environment
标准号:HJ 2.2-2018代替 HJ 2.2-2008 2018-12-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指导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代替 HJ 2.2-2008)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pjjsdz/201808/W02018081467274055197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