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uranium mining and milling
标准号:HJ 1015.1-2019 2019-04-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铀矿冶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铀矿地质勘查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矿冶退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HJ 1015.1—2019)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pjjsdz/201901/W0201901293305505751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