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s for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标准号:GB 14500-93 1994-04-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运输、贮存及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也适用于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核设施及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附件: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00-93)
http://www.mee.gov.cn/image20010518/20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