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标准号:HJ 25.1—2014代替HJ/T 25-1999 2014-07-01 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代替HJ/T 25-1999)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402/W0201402265095460874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