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of Contaminated Sites
标准号:HJ 682—2014 2014-07-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和管理中的术语,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与场地环境相关的名词术语与定义,包括场地基本概念、场地污染与环境过程、场地调查与环境监测、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场地修复和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中名词术语及定义的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场地环境管理。
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402/W02014022652417064989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