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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site soil remediation

标准号:HJ 25.4—2014代替HJ/T 25-1999   2014-07-01 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的制定。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另行公布。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代替HJ/T 25-1999)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1402/W020140226524451436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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