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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Standard of vibration in urban area environment

标准号:GB 10070-88 1989-07-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各适用地带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分别为:特殊住宅区 65,65 ;居民、文教区 70,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72 ;交通干线通路两侧 75,72 ;铁路干线两侧 80,80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和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http://www.mee.gov.cn/image20010518/4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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