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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water quality automatic analyzer of total organic carbon

标准号:HJ/T 104-2003  2003-07-01 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高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实现水质监测的自动化和现代化,以期达到地表水水质预警监测、污染源总量监测与控制的目的,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的研制生产以及性能检验、选型使用、日常校核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的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该类仪器的研制生产和性能检验。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xgbzh/200307/W020111021391972570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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