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of the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标准号:HJ 773-2015 2016-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水量与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与保护区综合整治、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管理措施等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在用、备用和规划)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xgbzh/201512/W0201601225516335257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