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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关于做好2015年广州市推动新一轮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滚动计划项目和完工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4〕1080号

2014-11-17 20:18:25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市各工业集团公司属工业企业集团及,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掀起全市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的高潮,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的储备和管理并为企业享受政策优惠作好准备,我委将编制《2015年广州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滚动计划》和《2015年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计划》。现就报送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认真学习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
          近期全省和我市分别召开了全省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暨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会议和广州市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会议。请认真学习会议颁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2014】51号)等文件,深刻理解和领会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充分发挥投资存量的作用,发动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二、组织报送市2015年滚动计划项目
  根据《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今后对企业技术改造将主要以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扶持。今年组织报送的技术改造滚动计划项目将作为2015年及以后财政后补助的重要依据。请企业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市各工业集团公司积极发动,加强对企业的辅导,认真做好市2015年滚动计划项目的组织报送工作。
  (一)滚动计划项目的条件。
  一是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二是2015年开工,包括2016年有计划开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三是项目的设备类投资占总投资不低于60%。
  (二)报送时间要求。
  1.企业填写《2015年广州市技术改造项目滚动计划表》(以下简称《滚动计划表》,见附件1)后,于11月21日前报各自的经贸部门或集团公司。
  2.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市各工业集团公司对企业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汇总填写《滚动计划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于11月28日前上报我委(技术进步处)。
  三、报送技术改造完工项目计划
          为做好明年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后补助的准备工作。请对辖下企业已备案并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明年能确保完工并完成完工评价的项目,由你们汇总审核后填报《2015年广州市技术改造完工项目计划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一并于11月28日前报市经贸委(技术进步处)。
    特此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联系人:王健雄,电话:8312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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