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委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的通知
2013-08-14 21:47:40穗经贸函〔2013〕943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根据广州市《关于调整广州市清洁生产验收程序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685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已公布的第三批10家(第三轮换证)、第六批17家(第二轮换证)、第七批24家(第二轮换证)共51家企业的证书已到期,通知见附件1所示。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8月14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王建华,电话:83123949;
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廖聪,电话:83649090,传真:8312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