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委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的通知
2013-05-17 11:51:46穗经贸函[2013]526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为推进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清洁生产验收程序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685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已公布的部分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共49家已到期,通知见附件1所示。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王建华、黄贵新,电话:83123949 83123823,传真83123937;
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廖聪,电话:8364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