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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的通知

2013-05-17 11:51:46

穗经贸函[2013]526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清洁生产验收程序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685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已公布的部分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共49家已到期,通知见附件1所示。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王建华、黄贵新,电话:83123949 83123823,传真83123937;

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廖聪,电话:83649090)

 

附件1:市经贸委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复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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