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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副市长甘新在迎亚运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2010-06-01 14:06:26
同志们:

国务院5月5日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对本地区、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要强化行政问责,对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好的要给予奖励,未完成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职。 应该看到,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节能减排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今天,我们召开迎亚运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启动大会,内容丰富,通过宣讲政策、授牌表彰优秀企业、签订任务书、发起帮扶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全面动员部署清洁生产工作,目的就是要加快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这既是实现绿色亚运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全市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所以说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要。我完全赞同小穗同志刚才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时,我代表市政府向27个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祝贺!向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开展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刻不容缓

清洁生产贯穿生产全过程,从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回收利用、企业管理以及产品服务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节能、降耗、绿色、环保要求。当前,广州城市发展面临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双重压力,为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特别是在工业领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已经十分紧迫。

(一)转变发展方式迫切需要推行清洁生产。目前,我市还处在工业化中期,工业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工业仍将是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但同时,工业化过程中资源能源供给严重不足、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将直接制约工业化进程。我们除了要减少传统的污染物外,还要应对包括碳排放在内的非传统污染物减排任务。因此,必须实施清洁生产,降低消耗,提高资源能源产出效率,并减少排放,实现绿色生产,从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二)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迫切需要推行清洁生产。省下达给我市“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现在看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一五”前四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了30.5%,下降速率是全社会单位GDP能耗下降速率(16.7%)的两倍。COD排放量也实现大幅下降,2009年较2005年下降12.2%,远远高于全国COD的下降幅度。今年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9%。“十一五”以来,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楚地看到,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例如,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15%;火电供电能耗高20%;水泥综合能耗高23.6%。同时,我市单位GDP能耗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左右,要在这个较低水平上每年降低4个百分点左右,对我市的节能工作是一个严峻挑战。因此,推进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要求我们下更大力气实施清洁生产。

(三)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增效迫切需要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既有利于发展经济,又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实践证明,清洁生产可以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截止目前,我市有15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近两年验收的52家企业实施了13000多个清洁生产方案,每年可节电6000多万度,节煤40万吨,节水1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800多吨,减排COD500多吨,通过原辅材料节约和节能减排,每年取得了超过2亿元的直接经济效益。如珠江啤酒集团投入1.7亿元实施中高费方案后,企业水耗、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累计获得3.8亿元的经济效益。所以推行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相一致,清洁生产包含了企业深化改革、转变生产方式的丰富内涵,是实现粗放经营向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的具体体现,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清洁生产,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打下基础。

二、要明确责任、创新思路,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一)要扎扎实实落实《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方案》。目前,清洁生产还没有在企业中得到广泛推行。截止去年底,我市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2%,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主要分布在轻工、纺织、石化、电子信息、建材、钢铁、造纸等重点行业,大部分行业开展审核的企业数量都很少。所以我们必须扎扎实实落实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方案,按照“一年示范、两年全面铺开、五年见成效”的要求,今年要创建一批清洁生产和低碳制造示范企业,力争2012年千家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其中50%以上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力争 2015年千家企业全面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带动商贸、交通、建筑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保障。

(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方案》的分工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措施的落实。市经贸委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好全市清洁生产工作。市委宣传部要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市发改委要落实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清洁生产审核措施,加大对节约资源项目的扶持力度。市科信局要加强对清洁生产研发项目的扶持力度。市环保局要积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市建委要在建筑领域开展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建筑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交委要加大对公交行业的清洁能源工程扶持激励力度。其余的各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清洁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由于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区(县级市)要加强辖区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务必高度重视,要认真履行《开展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任务书》。要结合节能减排任务要求、地区行业特点,按轻重缓急,制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的工作方案和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要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在地方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清洁生产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宣传培训力度,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各区、县级市要学习借鉴广州开发区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务实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企业要开展清洁生产对标建设活动。企业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都要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自觉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按照我市印发的清洁生产行动指引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积极参加清洁生产对标建设活动,认真制订实施对标建设工作计划,逐步建立清洁发展的长效机制。 市经贸委要牵头引导企业对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行业先进水平开展对标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资源消耗结构,形成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经济效益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清洁生产企业,示范带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五)要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审核是推行清洁生产的有效手段。要按照企业自愿与政府激励相结合,政府指导推动与企业自主实施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拓展清洁生产审核领域,逐步向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延伸。要探索新的思路,充分利用已有政策,发挥政策的组合效应,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要积极研究把企业是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作为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免税认定、节能减排奖励、循环经济试点、环境友好企业以及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前提条件。要对积极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十佳清洁生产企业予以隆重表彰;同时,对拒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任务的企业,按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要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的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扶持和扩大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实行清洁生产咨询机构备案制度和清洁生产咨询、审核专家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清洁生产企业内审员培训和清洁生产企业外部审核专家审核技能培训,规范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清洁生产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抓紧完善全市清洁生产信息技术平台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清洁生产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希望市经贸委继续搭台加大银企合作,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对接,力争将更多企业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列入绿色信贷支持计划,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

希望大家以今天的启动大会为新的起点、新的契机、新的要求,按照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到“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中来,努力推动清洁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使更多企业创建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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