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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3-04-24 15:10:00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实施《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规范广州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指引(试行)》,鼓励低碳效果明显、公众参与度高、数据基础较好的低碳行为申报成为广州碳普惠方法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指引(试行)


  一、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一)具备相关领域方法学研究、开发等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应具有相关实践经验,能够积极参与方法学编制相关的研讨会、评审会等活动。

  (三)拟申报的碳普惠方法学应在广州市有应用场景,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方法学申报内容应符合《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指南(试行)》规定;

  (二)申报程序。各申报方按照指南自行组织编制方法学,按要求填写《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备案申请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指定邮箱hongrr@gz.gov.cn。

  (三)材料要求。《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备案申请表》和方法学的可编辑电子版(DOC或DOCX)和盖章扫描件(PDF)。


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备案申请表.doc

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指南(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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