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材料提交要求
2016-01-29 15:07:332016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复审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复审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报告封面注明“送审稿”):
1、《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复审申请表》(见附件1)、《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复审实施情况表》(见附件2);
2、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中高费方案的实施证明材料(如发票或合同、照片等);
4、区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及转移联单复印件。
二、完成复审评审的企业需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六份,报告封面注明“实施稿”):
1~4与上述材料要求相同;
5、专家评审意见及报告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