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委转发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穗经贸函
2013-07-17 14:21:24穗经贸函〔2013〕802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7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于2013年7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标签单位及技术名称,一式两份),由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初审后加具意见汇总报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联系人:张渊晟,姚晓云,电话:83123837,83123939,邮箱:jmwzyzhc@gz.gov.cn)